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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局新闻发布稿(1130)多米体育

  多米体育民生问题始终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、政府关心关注的社会问题。习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: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”。这为住房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、路径、目标。住房保障工作作为社会民生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,对完善住房政策体系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宏伟目标,都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下面,我介绍一下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展情况。截至2016年底,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164119套住房,其中:保障性住房71199套,棚户区改造住房92920套,有9.5万户住房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,26万棚户区居民搬进新房,实现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。2011年以来,我市连续5年在全省住房保障考核中进入优秀行列,市住建局连续4年在全省住建工作会议上作为住房保障唯一代表作经验介绍。省委、省政府2015年开始推行的全省31项重点工作排名中,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连续2年位列全省第一。2016年受住建部邀请,市住建局作为河北省唯一代表,在全国住房保障政策培训会上做了经验介绍。

  2017年多米体育,省下达我市任务目标是:开工棚户区改造11373套,基本建成8932套。公租房基本建成6068套。2013年及以前、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分别达到90%、85%。截至10月底,全市棚改新开工11613套,完成任务的102.1%,基本建成12307套,完成任务的137.8%。公租房基本建成6342套,完成任务的104.5%。2013年及以前政府投资公租房26740套,分配率达到95%,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到100%。各项指标提前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。

  首先,合理分解指标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们结合各县(市、区)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规模,按照“十二五”末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0%的目标要求,在进行大量分析调研的基础上,统筹搞好项目建设指标分配,实现了供需的基本平衡。第二,把好项目“选址关”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,把项目优先安排在城市主干线两侧以及配套相对齐全的区域。对配套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交付,确保搬迁入住前,各项配套能够满足生活需要。第三,严把工程质量关。项目建设中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基础,严格落实工程质量“十项制度”,对建筑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,确保质量可靠、居住安全。市本级建设的永安家园、惠民家园、福馨家园、悦民家园、祥泰家园等8个项目全部实现“省优工程”。其中,福康家园公租房项目为我省第一个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,得到住建部和省委、省政府的高度评价和认可。2016年5月19日,省政府在沧州召开全省钢结构现场观摩会推广我市经验。

  一是严格审核。每年完善《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流程》,实行街道办事处、区政府和市住房保障部门“三级审核、两级公示”制度多米体育,采取“人工、信息、实地”三项核对制度,把好准入关口。二是阳光分配。在分配阶段,对困难家庭分类保障,对特殊群体和年长者优先抽签照顾。在户型选择方面,按照家庭人口结构,分别配租一居室或二居室。邀请纪检、审计、监察部门全面介入,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多米体育、社会代表全程监督,公证部门现场公证,最大范围接受社会监督。三是提高“入住率”。这是国家和省高度关注的焦点,要求坚决避免住房闲置。我市在扩大公租房覆盖范围的同时,大力推行“预分配”制度,项目竣工前6个月制定好分配方案,根据家庭收入多米体育、人员等情况,完成轮候排序。具备分配条件后,将保障家庭确定到具体房号,形成“人等房”。这种做法得到了住建部、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。四是动态管理。保障家庭入住后,全面推行日常检查、年度审核、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,住建、民政部门联合街道办事处、居委会对住房、财产情况定期复审,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,及时启动退出机制。

  近年来,随着大批公租房的分配入住,我们把后期管理摆在突出位置。以市本级永安家园、福馨家园为试点,搭建了“四位一体”管理模式,2016年以来,又开展了“四项提升”活动。

  在完善“四位一体”管理模式方面,一是强化政府主导,修订《物业服务办法》、《考核奖惩办法》,对物业情况全程监督、定期审查,确保工作高效运转。二是推行社区参与,成立独立的社区居委会参与小区管理,开展计生、民政、保险等便民服务,并定期组织文化演出,增进邻里和睦。三是加强物业管理,实行政府购买服务,优先从保障对象中聘用物业人员,解决就业问题。四是实行居民自治,小区成立住户委员会,发挥居民自治权利。

  在开展“四项提升”活动方面,一是提升服务水平。所有投入使用的保障房小区实行最低收费高服务标准,加大物业企业考核力度,做到“质价相符”。由于我市保障房小区配建商业设施执行到位,小区管理自身收支保持平衡。目前租金和物业费收缴率在98%以上。二是提升居住环境。对2012年以前入住小区,完成路灯改造、绿化补种,加强小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,改善居住环境。三是提升智能化水平。在全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积极推行智能化管理,市本级小区率先全部安装远程监控,实行智能门禁系统。四是提升安全管理。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,指导物业企业、社区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防火演练、4次自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

  我们把“永安家园”、“惠民家园”、“福馨家园”打造成样板小区。其中,“永安家园”小区被评为河北省唯一保障性住房优秀物业管理小区。2016年住建部对我市工作调研后,给予高度评价,第30期工作简报中刊发了我市做法,并受邀巡回四省市介绍我市的后期管理先进经验。

 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,确保完成任务。督导县(市、区)政府落实好主体责任,尽快完成征收任务,推动项目早开工、早见效。我市6月底开工7384套,占目标的64.9%,8月底开工11401套,占目标的100.2%,提前并超额完成省定“6月底开工率50%、8月底开工率80%”的阶段性目标。10月底开工项目31个、11613套,占目标的102.1%,圆满完成省定10月份开工率100%的任务目标。二是强化政策落实,坚持依法征收。为规范我市棚户区改造模式,经市政府常务会、市委深改会研究,出台了《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(试行)》。坚持政府主导实施棚户区改造,由市政府确定改造范围,县(区)政府是征收主体,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,规范了棚改融资和土地出让程序等内容,为我市棚户区改造依法推进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。三是用好棚改政策性贷款。鼓励各县(市、区)抢抓金融机构支持棚改政策“窗口期”,积极申请政策性贷款。国开行贷款方面,“三统一”模式授信额度85.62亿元,提款项目8个,累计提款31.7亿元,提款率37%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方式国开行授信20.9亿元,累计提款17.9亿元,提款率85.6%。农发行贷款累计审批额度15.75亿元,提款10.75亿元,提款率68.3%。

  为加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,根据国家多米体育、省相关政策,2011年以来,我市先后出台了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、限价商品房4类保障房管理办法,制定了《沧州市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》、《沧州市本级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府回购管理办法》,印发了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棚户区(城中村)改造的意见》、《沧州市区棚户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暂行办法》等20多个政策性文件,对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、分配、运行管理和棚户区改造的顺利实施,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,有效地促进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快速推进,确保了总体目标的圆满完成。

  今后,我们将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推进力度,努力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,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、生态宜居美丽沧州贡献力量。

  一是加快棚户区改造。按照国家2018-2020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的目标,抢抓政策“窗口”,督导各县(市、区)加大改造力度,积极争取国开行、农发行政策性贷款,提前谋划,及早安排,确保完成2018年棚改任务,努力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。二是抓好棚改安置房建设。按照高层住宅三年竣工、多层住宅两年竣工的要求,督导县(市、区)加快工程进度,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,让百姓按时回迁,居住放心。三是抓好公租房公平分配。落实好申请审批公示制度,强化保障房源、分配过程、分配结果信息公开,坚持阳光操作,确保公租房政策让真正困难家庭受益。强化保障家庭动态管理,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,及时启动退出机制。四是提升公租房后期管理水平。建立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的物业管理机制,强化物业企业考核,提升服务水平。加强公租房小区安全检查,不定期开展消防演练,消除安全隐患。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和物业费缴费标准,提高收缴比例,实现公租房的保值增值。